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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检察院召开2018年度刑事检察工作会议

2018-04-09 京检在线

图为北京市检察机关2018年度刑事检察工作会议现场

4月3日至4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委、高检院有关会议内容和张军检察长“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要求和敬大力检察长在2018年北京市检察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落实好高检院《公诉工作要点》和北京市检察院《新时代首都检察机关创新发展总体纲要》《服务保障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等有关部署,总结2017年度全市刑事检察工作,部署2018年全市刑事检察工作,北京市检察院召开2018年度刑事检察工作会议。


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分院、区院、铁检基层院分管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检察官代表及市检察院公诉部、经济犯罪检察部、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检察部全体人员参加会议,市检察院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受邀参加会议。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伟副检察长对2017年度全市刑事检察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深入分析了当前刑事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和面临的形势与挑战,明确了2018年全市刑事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并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全面推进“两主”“三专”试点工作,深入推进专业平台、专业工具、专业素质“三位一体”检察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审前主导作用、指控和证明犯罪的主体作用;二是确保高质量完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探索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教育转化工作模式,构建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三是以案件质量为核心,推进审查实质化,提升刑事检察工作精细化水平;四是按照“转变观念、转换模式、转型发展”的要求,推进专业化刑事检察队伍建设;五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刑事司法政策研究。

图为相关部门通报“两主”“三专”试点工作情况

北京市检察院公诉部主任田向红通报了第一季度“两主”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传达了敬大力检察长在东城区检察院“两主”“三专”试点工作调研会上的讲话精神,总结了全市三级院六个条线二十项目进展和成效,明确了下一步试点推进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


北京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姜淑珍通报了“三专”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就“三专”取得的进展进行总结,提出进一步加强“三位一体”检察专业化建设试点工作的具体要求。


       参会人员按照公诉、经济、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等专业化办案单元,围绕新时期刑事检察工作以及公诉职能定位、如何推进“两主”“三专”试点工作充分体现检察机关的审前主导作用和指控证明犯罪的主体作用、发挥刑事司法政策指引作用、编制并发挥好“两主”典型参考案例的指导作用等内容,分组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图为与会人员分组讨论情况

会议期间,印发了《2017年公诉、刑事审判监督案件质量报告》、《2018年1至2月北京市检察机关“两主”、“三专”试点工作情况报告》、《2017年撤回起诉、不起诉、追诉漏犯案件质量复查报告》等工作会议材料,参会人员还列席旁听了王伟副检察长在2018年全市刑事审判监督会议上的讲话。


“三专”,指的是“三位一体”检察专业化建设试点工作,是北京市检察机关开展的十项重大试点之一试点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专业平台、专业工具、专业素质“三位一体”检察专业化建设,包括探索形成专业化工作新格局、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建立专业信息平台和数据库等12项内容,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时代要求,适应服务保障北京“四个中心”建设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更高要求,使专业化建设全面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


“两主”,指的是刑事诉讼“两主”作用试点工作,同样是北京市检察机关开展的十项重大试点之一。试点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围绕庭审实质化,牢牢把握审查起诉、起诉裁量、出庭公诉三个阶段的职能特点,在现有司法责任制改革中专业平台、管理单元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检察规律,坚持实际需要,积极全面稳妥推进检察机关发挥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指控和证明犯罪的主体作用,为检察机关全面依法履行职责提供生动的实践经验和坚强的制度保障。




(供稿:公诉部)

(总第74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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